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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公告

关于授权经销商资格的公告

发表日期: 2015-07-17 阅读次数: 4344


尊敬的鑫通经销商:
 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鑫通交通信号灯产品在国内市场的流通秩序,经公司董事会决议,公司将采用区域授权经销商和项目授权经销商的方式规范市场管理,在同一竞争条件下,公司将优先考虑授权经销商的权益和发展。
  现就两种授权模式做简要陈述:
  (一)区域授权经销商:
  1、以地级市为区域划分,签订经销商协议,授予区域经销商资格证书。
  2、资格获得需要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。
  (二)项目授权经销商:
  1、项目授权仅针对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需制造商授权的采购活动,项目授权经销商资格授予以经销商唯一且最先向公司申请授权为准,公司在对经销商资格审核后开具“制造商委托授权书”,授权书仅对所授权项目有效,本条所指经销商不限于区域授权经销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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